为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采购人需为新建分局民警子女提供托管服务,托管人数预计80人,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公安局机关2025年暑期托管班(6-12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RC-2025-BX1006)
2.采购方式
按照单人单日91元收费标准的折扣率竞价(其中餐标18元/人/日),最低折扣率中标。如最低折扣率供应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则最低折扣率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低折扣率报价供应商。
3.项目时间
暑假托管时间预计38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时间为2025年7月9日至8月31日之间,每天托管时间为上午8:00-下午6:00。
4.付款方式
托管班结束后,采购人进行满意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相应合同款项(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等额税发票)。
5.验收标准
⑴托管班开班前1天,供应商必须达到开班条件并通过采购人对托管场地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教学方案、管理机制的查验。投标人需提供全体教职人员上岗健康证,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佐证。均符合条件的,视为达到开班条件。
⑵托管班结束并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组织一次以家长满意度调查为内容的验收,实行百分制评分,获得90分以上(含90分)视为合格,如不合格,采购人则根据分数档次扣除合同部分金额作为违约金,扣除方式如下:
①测评分数在90分至85分(含85分)档次,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
②测评分数在85分至80分(含80分)档次,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0%。
③测评分数在80分以下,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5%。
6.违约责任
⑴因供应商原因逾期无法达到开班条件的,每逾期1日,扣除结算金额2%的服务金,逾期3日以上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将供应商列入新建分局采购黑名单。
⑵供应商需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因管理过失(如未履行监护义务、设施隐患)导致学生受伤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
二、项目采购需求
1.托管机构需要有培训机构办学和托管资质,应有相对独立的场地,交通便利、环境安全、设施齐全,办学的教学点实际教育面积不低于600平方,可利用教室4(含)间以上,内或外独立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能满足80******消防和监护安全;应远离污染区和危险源,不得设置在厂房、地下(半地下)室、仓库、违法或危险建筑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并安装安保设施和安装监控设备;场地干净整洁,教学及管理所需设备齐全,水电供给到位,配备饮用水、黑板及桌椅,需按一人一床(位)的标准提供午休条件等;学习和生活区域应安装空调设备,教学区域需配备多媒体设备。
2.每班人数不高于20人,每班配备有教师从业资格证的班主任1名、助教及教学辅导老师不少于2名,托管内容有作业辅导、文体课程等。
3. 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场地面积、后厨布局、硬件设备、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满足食品安全需求,具备与托管规模相适应的供餐能力,科学合理制定幼儿膳食,可按照一餐两点的标准提供餐食,餐食配置不得低于一荤一花荤一素一汤;如不能自行配餐,则应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签订配餐协议,配餐企业须取得集体用餐配送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风险评级为A级,参照南昌市校园食品安全配送标准进行配送餐,为民警子女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供应商须按周制订食谱及每日餐点单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才可排餐。如有变化,须事前报采购人同意,否则将在满意度考核中扣5分。同时,采购人有权对食谱中的食品进货清单、凭证、合同、发票等材料进行查验,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学生因外出旅游、生病请假,餐食费用可退并据实结算。
4.托管机构应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和看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信息登记、接送出勤、安全巡查、清洁维护、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工作。
5.托管班可按月份进行报名,即分为7月和8月两期。
6.为方便接送,托管机构需导航距离******公安局3.5公里以内。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投标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参与竞价必须提交的响应文件:纸质文件1份,需胶装或装订成册(按照后附表格式提交),外部密封;U盘1个(内存响应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1份)。如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未完全响应,取消竞价资格。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在一张纸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法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4.报价清单(折扣率);
5.供应商承诺函、资格声明;
6.响应文件中提供托管机构办学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和拟设置教学点符合项目全部采购需求的情况简介,加盖供应商鲜章。
五、报名时间
潜在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之日规定时间线上报名,报名需提交相应资格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法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线上邮箱(******)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8日 9 时30分前向江西省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中林大厦3楼302室现场签到并递交竞价文件,招标代理按工作程序,及时组织现场开标。标书需要密封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并递交竞价文件的,取消竞价资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1、如潜在供应商报名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参加竞标(不含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竞价文件,但在评标结束前到达开标现场的情况),应于开标日的一日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否则,此供应商将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采购人的其他采购项目。如供应商使用虚假材料参与竞标、围标串标或中标后无故拒绝履行竞价承诺,将被禁止参与此后采购人的一切采购活动。
2、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相关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尽量减少接触人员。履行完合同后,应将所有资料移交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其后发生泄密事件,将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3、公告发出后,采购人因无法预见的情况改变开标时间、地点或采购计划改变、取消,采购人有权自行进行调整,并在开标前告知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采购人不承担因以上变更导致的一切经济或法律责任。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包干价3000元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5、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信息。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官网(******/)》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1天。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问询,可通过以下方式
采购人单位:******公安局
联系人:廖警官
联系电话:******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新建大道469号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县东新乡河洲路33号(江西省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中林大厦15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电子函件:******0@qq. com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郭警官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