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牛河梁遗址保护性设施提升项目已经由******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牛河梁遗址保护性设施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街道张福店村 2.工程规模:牛河梁遗址保护性设施施工,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加固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空调工程、空气源热泵机组及配套设备及电气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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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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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2日。
2.领取地点:线上获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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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说明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直播网址为:******/p/decorate/homepage,投标文件需用CA锁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锁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3.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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