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湖北省建始县杨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公司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形成了《湖北省建始县杨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要求,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湖北省建始县杨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建始县茅田乡小溪河村三组杨坡,矿区面积0.1271km2,开采标高1360m—1165m。矿山生产规模为150万吨/年,矿山产品方案主要为碎石、粗砂、细砂三种规格的产品。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92万元。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湖北省建始县杨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2月2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20]35号文件对《湖北省建始县杨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进行建设,于2024年7月5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书编号:C************151115),于2025年2月竣工投入试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故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生态
矿山开采和其他加工活动均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进行矿区平面布置,项目采用边采边剥离的方式进行;将开采过程中形成的边坡处松散岩石及时清理、清运,不在暴雨天气进行矿石采掘活动;待后期采空区形成后,采用边开采、边复垦的作业方式。矿山开采活动结束后,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和植树造林进行绿化,针对采场开采形成的平台覆土后采用乔、草立体造林模式,针对高陡边坡采用藤类植物绿化。平面种植马尾松和盘根草籽,坡脚种植爬山虎和葛藤。
2、废水
工业广场下游进场车辆洗车平台处和进场公路边沟处各设1个沉淀池,容积分别为为25m3、2m3,场内设置有截、排水沟;项目工业场地雨水冲刷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及时抽排回用于生产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办公生活区已建化粪池(15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临纸厂河(小溪河)修建有挡渣墙。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防治工业场地冲刷废水、弃土、弃渣等进入河流。
3、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矿石开采、破碎加工、装载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爆破和燃油设备产生的废气。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凿岩、钻孔采用自带袋式除尘系统的潜孔钻,加工区、产品堆场设置全封闭罩棚,并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在主要产尘点破碎机、振动筛处设置负压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的含尘气体经管道输送至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通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委托有资质的民爆公司根据工程区岩性设置合理的爆破方案,选用优质合格炸药,加强对生产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4、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空压机置于设备房内;矿山生产活动仅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山剥离物、矿渣以及生活垃圾。
矿山暂未建设弃渣场,拟于矿山西侧设一处弃渣场,占地面积8300m2。目前矿山产生的少量弃土、弃渣临时堆存后采取外售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待弃渣场具备规范堆存条件后,运营期产生的矿山固体废物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堆存于该指定弃渣场,并落实相应的挡护、排水、覆土绿化等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矿山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委外处理,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四、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1、生态影响调查及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占地、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景观影响。运营期采取了如下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进行矿区平面布置,矿山开采和其他活动均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项目采用边采边剥离的方式进行;将开采过程中形成的边坡处松散岩石及时清理、清运,不在暴雨天气进行矿石采掘活动;待后期采空区形成后,采用边开采、边复垦的作业方式。矿山开采活动结束后,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和植树造林进行绿化,针对采场开采形成的平台覆土后采用乔、草立体造林模式,针对高陡边坡采用藤类植物绿化。平面种植马尾松和盘根草籽,坡脚种植爬山虎和葛藤。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有效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调查及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工业场地雨水冲刷废水。工业广场下游进场车辆洗车平台处和进场公路边沟处各设1个沉淀池,场内设置有截、排水沟,临河建有挡渣墙;项目工业场地雨水冲刷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及时抽排回用于生产降尘用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办公生活区已建化粪池(15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所有废水、固体废物均不会进入河流,对水环境影响小。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及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矿石开采、破碎加工、装载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爆破和燃油设备产生的废气。凿岩、钻孔采用自带袋式除尘系统的潜孔钻,加工区、产品堆场设置全封闭罩棚,并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在主要产尘点破碎机、振动筛处设置负压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的含尘气体经管道输送至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通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委托有资质的民爆公司根据工程区岩性设置合理的爆破方案,选用优质合格炸药,加强对生产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根据验收调查监测结果,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调查及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空压机置于设备房内;矿山生产活动仅昼间进行,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等措施。根据验收调查监测报告,项目厂界外各监测点处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及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山剥离物、矿渣以及生活垃圾。矿山暂未建设弃渣场,拟于矿山西侧设一处弃渣场。目前矿山产生的少量弃土、弃渣临时堆存后采取外售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待弃渣场具备规范堆存条件后,运营期产生的矿山固体废物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堆存于该指定弃渣场,并落实相应的挡护、排水、覆土绿化等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矿山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委外处理,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我公司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已取得了排污许可,工程未发生重大变更。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我公司认为湖北省建始县杨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更换袋式除尘器布袋,确保粉尘达标排放。
2、做好矿区生态恢复工作,加强矿区绿化及边坡生态防护。
3、进一步做好场区废水收集处理及弃土弃渣处置工作,临时堆存的弃土弃渣及时外售,不在场内长期堆存,严禁所有废水、固废排入纸厂河(小溪河)。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31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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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址:建始县茅田乡小溪河村三组杨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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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