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果,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及院内职工反映的各类问题,按照《院长接待日制度》要求,现将2025年7月份院长接待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7月16日下午3:00-5:30
注:若当日接访领导因公务活动临时调整接访安排,以当天调整安排为准。
二、接待地点
******服务中心会议室
三、接待对象
******医院职工。
四、接待领导
李一春(党委委员、副院长)
五、预约方式
院长接待日实行预约制,一般根据预约先后确定接待顺序,对于反映同一事项的群体来访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3人。
来访者可通过电话、邮箱、上门等方式预约。
电话预约:拨打******
******医院官网下载******),连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办公室
预约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3:00-6:00(夏令时)。
六、接待日受理事项范围
1.******医院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意见、建议;
2.******医院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3.******医院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服务等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情况反映;
4.******医院有关部门拖延不决或无力解决的问题;
5.******医院内部管理的事项;
6.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七、接待日不受理事项范围
1.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处理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有关部门已在协调处理中的问题;
3.责任部门已按政策规定作出妥善处理意见,且又无新诉求的问题;
4.属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可以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和请求处理的问题;
5.因同一问题重复反映的;
6.其他可以不列入受理范围的事项。
八、注意事项
******医院院长接待日制度》相关规定;反映问题应提供基本事实依据,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散布谣言;对已受理事项不得重复投诉,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