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0932-2249802 邮 箱:******
地 址:临洮县洮阳镇秦汉路6号政务大厅二楼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制灰用石灰岩矿开发利用项目 | 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中铺镇崔家山村张家沟口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设矿区面积0.4637k㎡。建设采矿区、排土场及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布设矿石加工区、中转库、成品库、办公生活区及矿区道路等。设计矿山开采石灰石矿300万t/a,配套建设一条从初破到成品发运的熔剂用石灰岩、水泥用石灰岩和砂石骨料生产线,生产能力为300万t/a(年需石灰石矿石240万吨/年,综合利用围岩6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9737.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08.7万元,占总投资的4.1%。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废气:通过洒水降尘以及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定合理的剥离计划,合理调配土方;场地四周设置施工围挡。 运营期废气:矿山采用露天开采,露天采区采取湿式凿岩,采区设置雾炮机,在表土剥离及矿石铲装过程中采用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入料口三面围挡、水雾降尘,破碎、筛分机上部及落料点均加装集气罩,配套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中转库和产品库全封闭,产尘点均安装集气罩,配套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土场排土分层压实,表面覆盖防尘网,并定期洒水;生产区及厂内运输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 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在工地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全部进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工地降尘,不外排;在矿区办公生活区建环保厕所,对其加强管理,定期清掏,盥洗废水泼洒抑尘。 运营期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MBR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降尘及绿化。 施工期噪声: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 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保持车况良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施工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产生送至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点堆放;矿山剥离表土于排土场分区堆放,以便于后续土地复垦。 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矿山剥离表土及矿石加工产生的弃土在矿山开采前期堆放于排土场分区堆放,以便于后续土地复垦,运行期表土用于上一平台的复垦用土,不在排土场堆存,围岩、夹石作为建筑骨料综合利用,从而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的措施要求;除尘灰经皮带输送至石粉库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后做肥料使用。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贮存。 运营期生态环境:合理规划建设时序,严格工程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矿区的露天采场在矿山开采过程中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措施,修筑护坡、截排水沟等水保、防范设施;排土场等设置拦挡和截排水设施;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意识,严防盗猎、捕杀野生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