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小流域微型水质监测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现对“福安市小流域微型水质监测自动站运维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运维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福安市小流域微型水质监测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
二、服务期限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一年)
三、服务内容
在服务期限内对福安市5个小流域微型水质监测自动站水质5项参数指标(pH、DO、电导率、浊度、水温、)以及水质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在线仪器开展运维。
四、资质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在提交本项目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并提供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报价单位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报价单位需提供不少于1名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质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上岗证书的技术人员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后续招标控制价而非最终中标价。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六、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
2.报价单位应对本项目报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七、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报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项目报价单;
6.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7.请报价单位于2025年7月8日下午,17:00前携带或邮寄报价相关文件至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街道棠兴路806号五层(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林兴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