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滁州市泰鑫城市星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从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信息公开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12月15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泰鑫城市星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00元/一年,******.00元/三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设置报价最高限价为******.00元/一年,******.00元/三年,注:投标人报价总价高于此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小于等于此报价的为有效报价)以上报价含二次供水、电梯运行电费及公共设施能耗费用。
采购需求:详见物业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特别提示:每年合同期满后,由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合格,继续服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因考核不合格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的,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按照招标文件考核标准,每月每周不定期考核物业管理公司。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经考核低于80分为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物业单位无条件退出。因考核不合格终止服务合同终止,且招标人有权追偿物业公司对其造成的损失。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书);(2)、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具有市级及以上《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 及判定依据见附件 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 ”或者“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 ”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 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 市范围内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 款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 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2、3 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 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有限公司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26楼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由代理机构向其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或邮件发送。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授权委托书(均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②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③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2、3项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查询或承诺。(格式自拟)。上述报名资料须以纸质版现场报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银花西区银西社区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 24条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24条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
中标单位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需通过银行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中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 名:滁州市泰鑫城市星座******委员会
******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账 号:******493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清流西路266号
项目联系人:杨维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2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建华、秦鑫冉
电 话: 0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