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澄迈钧立橡胶加工厂升级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限公司:
我局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澄迈钧立橡胶加工厂升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澄迈钧立橡胶加工厂升级项目位于澄迈县中兴镇孔水村委会里万村。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办公楼、2栋宿舍、1栋标准胶加工车间、1栋浓乳生产车间、1栋成品库存间、1座水解调节池、1座机房、1 栋环保区及1车间,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占地面积为3.27hm2,其中永久占地3.17hm2,重复、临时占地为0.10hm2。本工程占地类型为园地、草地和其他土地。本项目挖填总量为11.72万m3,其中开挖土方5.86万m3,回填土方5.86m3,无借方和弃方。项目总投资26397.0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308.94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开工,计划2025年11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有限公司对《澄迈钧立橡胶加工厂升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建设内容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2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5%,表土保护率为 87%,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10%。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水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21〕716号),收费标准:(一)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1.5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项目本次建设征占地面积为32682.70m2,补偿费征收面积按照32683m2收取,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90万元(49024.5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水务局备案。
附件:
附件 澄迈钧立橡胶加工厂升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报告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4日
关于澄迈钧立橡胶加工厂升级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限公司:
我局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澄迈钧立橡胶加工厂升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澄迈钧立橡胶加工厂升级项目位于澄迈县中兴镇孔水村委会里万村。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办公楼、2栋宿舍、1栋标准胶加工车间、1栋浓乳生产车间、1栋成品库存间、1座水解调节池、1座机房、1 栋环保区及1车间,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占地面积为3.27hm2,其中永久占地3.17hm2,重复、临时占地为0.10hm2。本工程占地类型为园地、草地和其他土地。本项目挖填总量为11.72万m3,其中开挖土方5.86万m3,回填土方5.86m3,无借方和弃方。项目总投资26397.0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308.94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开工,计划2025年11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有限公司对《澄迈钧立橡胶加工厂升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建设内容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2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5%,表土保护率为 87%,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10%。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水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21〕716号),收费标准:(一)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1.5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项目本次建设征占地面积为32682.70m2,补偿费征收面积按照32683m2收取,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90万元(49024.5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水务局备案。
附件: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