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承担哈密市伊州区雅满苏镇M1033三支萤石矿选矿及尾矿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雅满苏镇M1033三支萤石矿选矿及尾矿库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170°方向,直线距离184km,位于雅满苏镇正南方约90km处,项目行政区划属哈密市伊州区管辖。
4、建设内容:本次评价范围为哈密市伊州区雅满苏镇M1033三支萤石矿选矿及尾矿库项目主体生产工程及辅助生产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录生
(2)联系电话:******
(3)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锦绣园三期综合楼9层903号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工
(2)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如下:
电子邮箱:******:******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