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5-07-04 11:03 责任录入:cy
省财政厅通过“黑财指(农)﹝2025﹞189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和“黑财指(农)﹝2025﹞190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下达我县第二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876万元。资金下达后,根据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群众申请、行政村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和行业部门论证、项目库选项的程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收到资金情况:2025年5月12日,收到黑财指(农)﹝2025﹞189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9万元;2025年5月12日,收到黑财指(农)﹝2025﹞190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7万元。
二、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1.饶河县蜂王浆智慧工厂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690万元,使用中省衔接资金690万元(使用中央衔接资金454.41万元,省级衔接资金235.59万元)。
******居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70.9万元,使用省级衔接资金70.9万元。
******居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50万元,使用省级衔接资金50万元。
******居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48万元,使用省级衔接资金48万元。
5.项目管理费,总投资17.1万元,使用中省衔接资金17.1万元(使用中央衔接资金4.59万元,使用省级衔接资金12.51万元)。
附件:2025年第二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公示期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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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