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城市建成区和10个集镇污水主管网CCTV检测、清淤及维修EPC工程招标公告
响水城市建成区和10个集镇污水主管网CCTV检测、清淤及维修EPC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001
标段编号:E************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城市建成区和10个集镇污水主管网CCTV检测、清淤及维修EPC工程 已由 ******办公室 以 响政服投审〔2025】9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响水城市建成区和10个集镇污水主管网CCTV检测、清淤及维修EPC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响水县建成区和10个集镇(小尖镇、张集、黄圩镇、运河镇、六套、大有镇、七套、双港镇、老舍、南河镇)范围。
2.1.3合同估算价:约2911.8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注: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测绘及检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管网检测质量标准:合格,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并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通过审查。
(3)设备及物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响水城市建成区和10个集镇污水主管网CCTV检测、清淤及维修EPC工程的测绘及检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及项目需求)。
2.2.1测绘及检测:管道属性(污水或合流),平面位置、走向、连接关系,管径、材质,地面高程、管内底高程、管道水位,检查井坐标、井底高程,管道通河情况,泵站平面位置、规模、工况等,排查雨污混接情况,同时调查管道缺陷、标识管道缺陷等级及推荐修复方式服务等。
利用包含但不限于CCTV检测机器人、管道潜望镜(QV)、声学检测、红外热成像检测、雷达检测、电学检测、变频电磁法、激光扫描检测等各种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详细排查,能够及时提供检测视频和缺陷诊断报告,帮助发现管道内部的问题。
2.2.2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对所有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相关报批报审手续、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专项设计、变更设计、施工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报规报建、施工图审查、前期咨询、以及其他所有涉及到的相关服务等;
2.2.3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污水管道清淤疏通、管网淤泥垃圾外运处置、管道非开挖修复(整体修复及点状修复)、管道开挖性修复、现场路面拆除并恢复、管道沟槽土方开挖并回填、沟槽降排水、管道沟槽支护、原管道拆除并外运、管道沟槽基础、拆除并新建检查井、闭水试验及相关技术准备,安全要求与修复技术等所有相关配合内容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3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设计任务书)、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交通轨道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其中之一: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
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0年8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从2025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9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1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b-web/#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29 日 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详见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人民政府网******:8100/zbtbv2022/index.html 同步发布。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gb-web/#/login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open/#/login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或0515-******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
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12.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响水县城规划路金色家园1号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梅苑小区4号楼7层
联系人:吴工
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不足按实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少于3名******委员会根据定标方案,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 15 分(不少于60%) |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9名(不少于5名),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 |
2.2.2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2.3.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10分 | |
2.3.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60分 | |
2.3.1 | 项目管理机构 | 2分 | |
2.3.1 | 工程业绩 | 3分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 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中标候选人数量7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R******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 |
| 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 |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
| |
| 定标方法 |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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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3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1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概述项目概况、编制依据、规范标准、编制范围和原则科学严谨。 2.项目背景包括城市概况、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相关规划描述准确。 3.对项目解读准确,项目实施范围、实施内容、污水管网现状阐述完整。 |
2.专业工程设计方案(6分) | 1.管道清淤疏通与检测方案完整,清疏检测方法、城区管网清疏检测、集镇管网清疏检测描述准确。 2.管道修复方案设计构思合理,管道修复方式、非开挖修复工艺阐述合理详细。 3.项目实施计划详细完整,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 ||
3.设计效果(6分) | 1.设计理念及管道修复工艺、排水节点、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设计是否充分契合设计任务书及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重点修复区域是否展现修复状况。 2.能够充分体现项目状况,设计合理,契合生活需要。设计方案等皆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 | ||
4.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2分) | 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表述合理,体现科学先进适用。 | ||
5.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2分) | 对关键施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经济分析(2分) | 1.投资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严谨合理。 2.技术经济指标合理(投标人应根据所报方案编制,其投资估算不得高于招标文件中的投资额),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 ||
7.设计管理组织方案(2分) | 对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后续服务工作安排等表述合理。 | ||
8.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对本项目范围内建成区和10个集镇污水主管网CCTV检测、清淤及维修,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 ||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0分) | 注:“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一定幅度(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 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中各阶段进度实施时间节点的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证书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 注:上述项目组成员同一人有多类证书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投标时将上述证书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系统内;确保上述人员从2025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扫描件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提供印有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参保缴纳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扫描件(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 |
5 | 工程业绩(3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得1分。 注:资格审查业绩和加分业绩不重复使用。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使用。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8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得2分。 注:资格审查业绩和加分业绩不重复使用。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使用。 | ||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本计分项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
6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