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11-07 17:30 |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2-18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12-18 09:00 |
******街道东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三期)-松兴社区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街道东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三期)-松兴社区”招标文件现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统一修改为“2025年12月18日9时00分00秒”。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其中暂列金456571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预算价未经审核,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招标控制价以霞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为准】元;”
修改为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其中暂列金176845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预算价未经审核,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招标控制价以霞浦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金额为准】元;”
3、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图纸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至附件自行下载。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3.5.2分包的确定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执行闽建筑[2012]35 号文及闽建筑[2013]12 号文规定,必须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
修改为
“3.5.2分包的确定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须执行闽建筑[2012]35号文及闽建筑[2013]12号文相关规定,所选用的分包单位必须为建机一体化企业。”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办事处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