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12-02 17:30 |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2-19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12-19 09:00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行人才教育培训中心(一期)项目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2025〕J100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62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天山路南侧,惠风路东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运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天行人才教育培训中心(一期)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及运营维护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变更设计,以及施工期间过程指导和配合服务、配合办理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服务,专项设计不包含永久用电设计;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结构、边坡支护、基坑支护、园林景观、永久挡墙、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夜景工程、装配式建筑等专业的施工、场地平整;不含燃气、永久用电、永久供水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相关工作内容,确保项目通过验收并整体移交。
③采购范围:标的范围内所需全部建筑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运营范围:负责本项目培训楼及配套附属工程的招商租赁与运营管理(不含沿街商业),同时承担项目内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服务。本项目运营期为10年,中标人所承诺的运营总收益归招标人所有,实际运营收益超出或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自负盈亏,具体详见《运营协议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暂定金额600000元;设计费1976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65日历天;项目运营期10年,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成后即视为完成工程交付正式进入运营期,从正式进入运营期之日起至第10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2.6 标段划分(如有):/;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负责设计任务的一方或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9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8090/nd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 |
地??? 址:宁德市东侨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14-18层, | 邮编:3521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真:/ |
联 系 人:赖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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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 | 邮编:3521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真:/ |
联 系 人:卓玉春、刘妙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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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网??? 址:******/ | |
联系电话:******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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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 |
地??? 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 8 楼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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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 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 |
联系电话:****** | |